首页  工作职责  工作动态  发展规划  文件公告  政策法规  战略研究 
最新消息: · 机关第五、十八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        · 机关党委第18支部召开领导班子届中考核会议         · 发展规划处李纪明处长率队赴浙江海洋大学调研交流         · 机关党委第十八支部开展“学党史、感党恩、坚决跟党走”为主题的党的知识竞赛         · 凝聚共识 集思广益 谋划未来 —科学高效编制江苏海洋大学“十四五”规划         ·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行来校调研         · 我校召开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讨会及规划征求意见系列座谈会         · 机关党委第十八支部召开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         · 我校组织参加省“十四五”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培训视频会         · 关于开展江苏海洋大学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问卷调查的通知   
工作动态
 
政策研究
· 党史学习教育引导高校师生知...
· 习近平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强调...
· 娄勤俭在连云港调研时强调:...
·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在...
·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...
· 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...
·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...
文章内容页
当前位置: 首页>>战略研究>>正文

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
2016-04-25 09:44  
    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是:积极探索多元化、优质化、特色化和国际化的办学道路,力争把江苏省建设成为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先导区、科学发展的示范区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行区。

    到2015年,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%以上。各类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率达到100%,争取有20所高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。高校国家一级学科、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%以上,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同类学科排名前列。建成4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。全省本专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(学位)比例分别达95%、50%以上,师生比例不低于1∶15,其中研究型大学师生比例不低于1∶12。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达80%以上。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%以上,年终就业率达90%以上,学生和社会对高校的满意度达90%以上。

    为实现上述目标,江苏省拟实施十大改革措施:

    1.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。建立科学的高校分类体系,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,引导高校办出特色。建立区域高等教育协作改革和联动发展机制。成立省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。

    2.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。健全现代大学治理结构,完善公办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。探索建立绩效拨款制度,实行财政拨款与高校绩效评价挂钩。建立省属高校拨款咨询委员会。

    3.着力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。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,建立“江苏区域高校联盟”。支持苏北高等教育发展,探索独立学院到苏北、到市县办学等多种办学途径,力争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普通本科高校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,加快建设一批与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。优化人才培养层次结构,到2015年,全省高校在校研究生、本科生、专科生的比例保持在8∶54∶38左右。

    4.大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。大力推进研究性、实践性教学,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。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“双导师制”。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“产学研”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。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学生学分与本科院校学分互认制度。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拔尖人才、创新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培养模式。推行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。

    5.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。继续做好“985工程”、“211工程”高校部省共建工作。遴选一批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的省属重点高校进行特色大学建设。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。

    6.不断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。将产学研合作成效纳入对地方政府和高校的考核内容。健全产学研合作受益共享机制,健全高校服务科学发展工作机制,健全高校科技工作管理考核机制。推进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。

    7.努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。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。完善高端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,做优做强高校“青蓝工程”。实施“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”。创新高端人才管理和使用机制,鼓励并支持高校创设“学科特区”。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校长,大力实施“江苏人民教育家”培养工程。

    8.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。创办三至四所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水平大学。建立江苏国际高等教育园。引进国外通用职业资格证书,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、学生互换、学分互认与学位互授,探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合作培养。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,设立招收留学生的“茉莉花”政府奖学金,做强“学在江苏”品牌。

    9.积极推进招生考试改革。试行分类入学考试,完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,把测试评价结果作为不同层次高校入学资格的必要因素。改革高校招生录取办法,增加考生选择机会,完善特殊人才选拔机制。试行专科学校注册入学。改革研究生招考制度,扩大有资格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院校数量。

    10.探索建立科学分类评价机制。建立健全高校分类评价体系,培育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。构建分类评价激励和导向机制,开展对民办高校社会评价试点。建立行业企业、用人单位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和中介机构多方参与的高校评价制度。建立高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。

    为确保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,江苏省拟制定五项配套政策,并从四方面加强保障条件建设。

    配套政策主要包括:1.对具备条件的高校,下放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。2.根据实际,优化教育专项经费设置办法。3.增设优秀在校大学生公派留学资助项目。4.优先将“产学研”合作研发项目列入当地科技计划,优先给予经费支持。5.制订《江苏省校企合作促进条例》。

    保障条件主要包括:1.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,建立定期通报制度。2.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。3.建立高教综合改革专项经费。4.建立定期考核评价制度,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、做法。

关闭窗口

 

江苏海洋大学发展规划处 版权所有

地址: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邮政编码:2220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