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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及各岗位职责
郑海军

(一)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

1.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组织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。分析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高等教育发展形势,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,组织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,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、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。

2.负责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、论证和组织制定工作,参与指导、协调校内各分规划制定工作。负责检查、督促、协调、评估相关专项规划的落实。

3.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、修订、实施及监督执行,推进依法治校。

4.参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类文件的政策性审核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对外战略合作协议的管理工作。

6.论证并提出学校综合改革、内部体制改革和学院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。

7.协助完成学校校区功能规划编制与调整,论证并提出学校重大资源配置方案。

8.负责与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、政策法规处联系,接受工作指导。

9.完成上级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发展规划处处长岗位职责

1.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,组织相关调查研究,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、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。

2.全面主持发展规划处工作。

3.负责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的研究、论证和制定工作,参与指导、协调校内各分规划制定工作。

4.组织学校章程的起草、修订、实施及监督执行,贯彻依法治校。

5.负责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类文件的政策性审核工作。

6.组织论证学校基本建设布局、资源配置、学院及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。

7.对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、政策法规处,接受工作指导。

8.统筹学校事业发展相关数据的收集、整理和管理工作。

9.完成上级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岗位职责

1.分析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高等教育发展形势,有针对性开展调研,撰写研究报告、提出可行性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。

2.协助处长开展规划处各项工作。参与各学院体制改革和学院、学科专业调整工作。

3.参与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的研究、论证和制定工作,协调校内各分规划的制定。

4.具体负责与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联络工作,接受上级工作指导。

5.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咨询专家的联络工作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
(四)发展规划科工作职责

1.参与学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调研、起草、数据采集和编制工作。组织、协调相关部门,收集汇总各规划执行情况,上报数据,撰写报告。

2.协助部门领导推进学校改革、学院学科专业优化等工作。

3.关注高教学校发展热点,及时更新维护发展规划处网页内容,撰写相关新闻报道工作。

4.负责部门各类信函、期刊、报纸等材料的收发、转递工作。

5.负责部门会议通知、记录、材料印发等工作。

6.负责部门固定办公设备资产及办公用品的日常采购和维护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规划处各类档案材料的建档、归档、上传和使用。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五)发展规划科科长岗位职责

1.具体落实做好学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。

2.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组织、协调、配合有关部门,具体落实制定分规划。

3.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工作相关的业务理论学习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。

4.关注高等教育学校热点问题,定期开展调查和研究。

5.具体负责发展规划处的网页日常维护、材料收发、会议通知等工作。

6.负责部门办公设备资产的管理和维护,认真做好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、报销和发放等工作。

7.负责部门档案的建档、归档和利用工作,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。

8.完成部门与工会群团相关的工作,维护部门职工利益。
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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