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
通 知
各基层党委(总支、直属支部),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校园总体规划是学校开展基本建设工作的总纲,也是学校申报基本建设项目的基本依据,在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具有基础性、战略性和全局性作用。根据《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苏教发〔2017〕25 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属高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发函﹝2017﹞90 号)精神,为切实推进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,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,学校党委决定成立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职责
协调校园与城市关系,加强与校园周边互动,促进校内外功能有机融合;统筹考虑学校长远发展需要,论证确定学校现有土地资源功能划分和用地布局,科学合理确定学校未来发展空间方案;按照“整体协调、层次分明、特色鲜明”的总体要求,提出现有校园空间格局优化方案;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应用型高校发展需求,论证确定校园建设项目;在全面梳理当前校舍功能分区的基础上,按照智慧型、节约型校园的要求,优化校舍使用、交通体系、能源供应和管网系统建设方案;对现有校园文化环境、生态环境进行论证和优化。
二、组成人员
组 长:赵炳起 宁晓明
副组长:史顺良 舒小平 杜 军 许兴友 王洪法
陈先宏
成 员:发展规划处、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学科建设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研究生处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基建处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、信息化处、分校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。
三、工作机构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,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规划修编具体事务的协调和梳理工作。龚成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中共淮海工学院委员会
2017年12月29日